美國商務部於11月29日宣布對柬埔寨、馬來西亞、泰國和越南等四個東南亞國家的太陽能板進口徵收21.31%至271.2%不等的反傾銷稅。這是繼10月1日首次初步裁定後的第二次重大決定,主要針對在這些國家設廠的中國太陽能企業。
裁定重點影響
晶科能源在馬來西亞生產的產品將被徵收21.31%關稅,在越南生產的則為56.51%
天合光能在泰國生產的產品將被徵收77.85%關稅,在越南生產的為54.46%
越南其他太陽能電池出口商將面臨高達271.28%的關稅
中國廠商應對策略
中國太陽能製造商已開始採取新的應對措施:
加速轉移生產基地:
多家中國企業已開始將生產線從越南遷往印尼和寮國
在印尼和老撾新建的工廠總產能將達22.9GW
產能調整:
隆基綠能在越南北江省的工廠已從9條生產線縮減至1條
天合光能已暫停在太原省太陽能板工廠的生產
對台灣產業影響
市場機會:
美國對中國太陽能產品的貿易限制,可能為台灣廠商創造新的市場機會
台灣具備先進製造優勢,與美國設計優勢互補
潛在風險:
川普新政府可能對所有進口商品徵收10-20%關稅
台美貿易逆差持續擴大,可能成為未來貿易談判的障礙
美國商務部將於2025年4月18日公佈最終裁定結果,國際貿易委員會將在6月進行審查並發布最終命令。這些措施顯示美國正加強對太陽能產業的貿易保護主義立場,台灣業者需密切關注後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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